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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储罐阻火器的标准

2022/10/7 12:26:20      点击:

石油储罐阻火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储罐阻火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汽油和煤油等轻质油品储罐上安装的石油储罐阻火器(以下简称阻火器)性能的评定和试验。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斯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千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00 
eqv IEC60079-1:1990)
GB/T 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T 9112 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 
GB/T 9438 铝合金铸件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阻火器flame arrester
由阻火芯、阻火器外壳及配件构成用于阻止火焰(爆燃或爆轰)通过的装置。
3.2
阻火芯arresterelement
在规定条件下允许易燃、易爆气体通过而阻止火焰通过的部件。

4 型号编制
4.1 编制方法
ZHQ-X-X-X
--企业自定义 --公称通径
-分类代号(B代表波纹板式,S代表丝网式,Q代表其他类型)
-产品代号


4.2 标记示例
公称通径为100mm的波纹板式阻火器表示为ZHO-B-100-X。

5 分类

按阻火芯的结构可分为: a)波纹板式; b) 丝网式; c) 其他型式。
6

6.1 外观
61.1阻火器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外表面须进行防腐蚀处理,防腐涂层就完整、均匀。
6.1.2 标牌应牢固地设置在阻火器的明显部件。
6.1.3在阻火器的明显部位应永久性标出介质流动方向。
6.2 材料
6.2.1阻火器壳体应采用碳素钢、铸铝制造,其性能应符合GB/T11352 GB/T9438的规定,也可采用机械强度和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
6.2.2阻火芯宜采用不锈钢制造,其性能应符合GB/T4237的规定,也可采用机械强度和而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
6.2.3 阻火器内及连接处的垫片不得使用动物或植物纤维。
6.3 耐腐蚀性能
6.3.1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 7.3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阻火芯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阻火器阻爆性按7.6.1~7.6.7的规定试验时,应能阻火。
阻火芯材质为不锈钢的阻火器无此项要求。
6.3.2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按7.4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阻火芯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阻火器阻爆性按7.6.1~7.6.7的规定试验时,应能阻火。
阻火芯材质为不锈钢的阻火器无此项要求。
6.4 强度
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阻火器壳体强度试验,阻火器壳体不应现出渗漏、裂痕或永久变形。
6.5 阻爆性能
按7.6规定的方法进行13次阳爆试验,试验时间不超过3天,阳火器应每次都能阳火。
6.6耐烧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烧试验,阻火器就能承受1h耐烧,试验过程中应无回火现象。
6.7 连接形式
6.7.1阻火器的连接形式应为法兰连接,并符合 GB/T 9112 的规定。
6.7.2阻火器壳体上连接部分隔爆接合面的间隙要求就符合GB3836.2的规定。
6.8 压力损失、通气量
6.8.1 阻火器的流体压力损失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

7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除另行注明外,本章规定的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7.2 外观检查
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或用通用量器具检查,被测阻火器的外观、连接形式等基本参数应符合61、67的要求。被测阻火器的材料应符合62的要求。
7.3盐雾腐蚀试验
试验在喷雾式盐雾腐蚀箱中进行,试验用盐水溶液质量浓度为 20%,密度为 1.126 g/cm3~1.157g/cm3。
将样品清除油渍后,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腐蚀箱中间部位。腐蚀箱温度控制在 35℃+2℃。从被测样品上滴下的溶液不能循环使用。在腐蚀箱内至少应从两处收集盐雾,以调节试验过程中的喷雾速率和试验用盐水溶液的深度,每80cm2的收集面积,连续收集16h每小时收集1.0mL~2.0 mL盐溶液,其质量浓度应为19%~21%。
试验周期 10 天,连续喷雾。试验结束后,将样品用清水清洗并置于温度 20℃+5℃、相对湿度不超过70%的环境中自然干燥7天,检查样品的腐蚀情况,试验结果应符合63.1的要求。
7.4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试验在化工气体腐蚀试验装置中进行。试验装置内按体积比每24h加入1%的二氧化硫气体。放置在试验装置底部的平底大口器皿中注入足够的蒸馏水,靠自然挥发形成潮湿的环境,试验装置内温度保持在45℃土2℃。
将样品清除油渍后,按正常使用位置悬挂在试验装置的中间部位,试验装置顶部凝聚的液滴不得滴在样品上。
试验周期16天,试验结束后,将样品置于温度20℃+5℃、相对湿度不超过70%的环境中自然干燥7天,检香样品的腐蚀情况,试验结果应符合6.3.2的要求。
试验所用的二氧化硫气体亦可每天在试验装置内由NaS03x5HO溶液和稀硫酸反应制取。
7.5 强度试验
7.5.1液压强度试验装置用液压源应具备消除压力脉冲的稳压功能,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 1.5 级,试验装置的升压速率应在使用压力范围内可调。
7.5.2将被测阻火器进口与液压强度试验装置相联,排除连接管路和阻火器腔内空气后,封闭阻火器出口,压力应在20s内匀速增加至0.9MPa,保持压力5min后泄压,检查样品。试验结果应符合6.4的要求。

7.6 阻爆性试验
76.1阻爆性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1,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的长度均应不小于1.5m,其直径与被测阻火器公称直径相同。在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的末端分别设置空气出口管和试验介质入口管。
7.6.2点火电极应安装在爆炸管段的末端,距端面的距离为80mm。
7.6.3在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上分别安装一个火焰检测探头,距被测阻火器法兰面的距离为100mm,以检测阻火器是否阻火。
76.4试验介质用丙烷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气选用的丙烷气纯度规定为工业纯,混合气中丙烷气的体积浓度应为(4.3±0.2)%。
7.6.5 将观察管段的末端用塑料膜封闭。
7.6.6试验介质从入口管导入,管段内的空气从出口管排出,确定管段内气体浓度的样品从出口管抽取,应使管段内的气体浓度达到7.6.4的要求。




1--出口管;2--点火电极;3--爆炸管;
4--火焰探测器;5--被测阻火器;6--观察管;7--入口管;8--塑料膜。
图1 阻爆性试验装置示意图 
7.6.7试验在常压下进行,用点火电极点燃试验装置内的混合气体。记录图1右端火焰检测探头是否探测到火焰,并观察7.6.5的塑料膜处是否有火焰出现,以判断被测阻火器是否阻
火。
7.6.8每次阻爆性试验结束后,应当用空气吹洗试验装置内的残余气体,然后进行下一次阻爆试验。
7.6.9试验结果应符合65的要求,如果被测阻火器不能阻火,可结束试验。
7.7 耐烧性试验
7.7.1试验介质用丙烷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所选用的丙烷气纯度规定为工业纯,混合气中丙烷气的体积浓度应为(4+0.4)%。
77.2耐烧性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2,应包括能连续供给试验介质的动态配气系统。
7.7.3 被测阻火器应竖立放置,由动态配气系统供给试验介质,在被测阻火器出口点燃。77.4在规定的丙烷体积浓度范围内微量调节混合气比例,使丙烷燃烧充分。
77.5从点火后开始计时,检查被测阻火器有无回火,整个试验历时1h,试验结果应符合
6.6 的要求:如果耐烧性试验过程中出现回火现象,可结束试验。
7.8 压力损失、通气量试验
78.1压力损失和通气量试验采用风机来提供风源,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3。试验装置测试管内径d应与阻火器的公称通径相等,且其内壁表面应平整光滑,系统的各连接处不应有泄漏现象。
78.2进气口端部以测试管(断面内径为d)的中心起算1.5d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8.3在测试管同一截面的圆周上,垂直于管壁钻四个均匀分布的ø2mm~03mm的测压孔,其孔的周围应平整无毛刺,在管路的外壁面的静压孔处应焊接便于连接的短导管,导管的内径应大于测量静压孔径的2倍以上四点静压孔接头应分别单独和压力相连接,所测得的四点静压算术平均值为该截面上的平均静压。
78.4集流器可以是圆弧形或锤形,其外形及尺寸如图4,其内壁表面须平整光滑,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3.2μm。
78.5进气整流棚和出气整流棚的外形尺寸如图 5,进、出气整流棚隔板厚度&=0.012d~0.015d,出气整流棚隔板间距b=0.08d~0.75d。
78.6可以选用形压力计,其玻璃管的内径应均匀,一般为6mm~10mm,长度随所测压
力大小确定。
787阻火器的阻火芯应清理干净后安装在阻火器上,再进行试验,试验介质从阻火器入口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与项目
8.1.1 型式检验
8.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办法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 产品停产 1 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81.1.2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8.1.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8.1.3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8.2 抽样方法
采用一次性随机抽样,样品数量符合附录A的规定。
8.3 检验结果判定
8.3.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产品为合格。
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B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该产品为不合格。
8.3.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产品为合格。
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出现B类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不合格项,该产品为不合格。




97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
9.1 
在阻火器显部位设置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13306的规定,并标示以下内容: a) 名称;
b)型号和规格; c)产品基本参数; d)制造厂名或商标;
e)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f)产品执行标准号。
9.2 
阻火器法兰面应涂防锈油脂,并用塑料护盖防护:整体用塑料膜包扎,最后加以包装,其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9.3输
阻火器夏季运输时应尽量减少日晒;产品搬运时不应倒置。
9.4 存储
阻火器应存放在有防雨设施的仓库中,存储条件应符合: a)存储温度:-20℃~+55℃: